没错_这是一篇刘霍文

小刘彻断案的故事

《通典·刑法四》

  汉景帝时,廷尉上囚防年继母陈论杀防年父,防年因杀陈,依律,杀母以大逆论。帝疑之。武帝时年十二,为太子,在旁,帝遂问之。太子答曰“:夫‘继母如母’,明不及母,缘父之故,比之於母。今继母无状,手杀其父,则下手之日,母恩绝矣。宜与杀人者同,不宜与大逆论。” 

汉景帝时候,有个叫防年的人,他的后妈叫陈论,杀了他的父亲,然后他就杀了后妈。怎么判罪呢?是否该以杀母罪而判大逆呢?时年十二岁的太子小刘彻说,不应该以大逆论处。因为继母之所以被称为“母”,仅仅是因为她是父亲的老婆,和真正的母不一样(没有血缘的关系和生育之恩)。现在继母把父亲杀了,也就是她自己把这层关系斩断了,已经可以不认她是“母”了,杀了她跟杀个普通路人一样。这样的话,这就是个普通的杀人案,而不是弑母的大逆案。

汉武帝的这番议论,其理论依据便是“继母如母”这句话,其关键在于“如”这个字。“如”便是相当于,等同于,但终究还不是——这和后世的“如夫人”、“同进士”差不多的内涵吧。而“继母如母”这句话,正是来源于儒家经义——《仪礼》。而从一个“如”字引申出这么多,这也是一字褒贬的春秋笔法。

 
 
作者:燕王府长史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7511430/answer/106530859



又:本案可说是春秋决狱之先声,武帝在少年时代即显现出了其早熟的政治决断天赋以及对儒家思想的青睐。武帝继位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与春秋决狱司法便呼之欲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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